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香河县委宣传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凯发ag旗舰厅下载
来源:廊坊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10-25 责任编辑:崔杰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香河县委宣传部工作动员会召开,开始对香河县委宣传部进行巡察。动员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段志勋强调,巡察组将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开展巡察工作,并加强对巡视巡察前置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希望巡察双方摆正位置,各司其职;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自觉带头,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良好的巡察氛围,及时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党内文件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被巡察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如实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
香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牛静参加动员会并强调,宣传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应该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一要充分信任市委巡察组,巡察组受市委委派,肩负市委的权威和信用;二要坚决支持市委巡察组,巡察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与被巡察党组织的目标任务高度一致;三要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成立专门的联络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好相关任务,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香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焦国强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县委宣传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全面检验工作成效和推动当前工作开展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妥善安排,搞好配合服务;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弥补不足、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对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总结,认真查找不足,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加强改进。
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举报电话为:0316-7075263(工作时间受理);短信举报手机号码为:14730165263(工作时间受理,只接收短信);受理信访举报邮政信箱为:香河县纪委转市委第四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电子邮箱为:13703167588@163.com;市委第四巡察组征求意见箱摆放在县委宣传部办公区(香河县委办公楼四楼楼梯口)、市委第四巡察组驻地(第一城福安宫酒店一楼门厅)。根据《廊坊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